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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首家歇业企业成功备案

来源:聊城日报  2022-03-21 0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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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刘桐) 3月15日,因自然灾害影响,高唐县三木木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了歇业备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高唐县首家完成歇业备案的企业。

  “去年7月份,高唐县国有旧城林场遭受自然灾害,我的公司深受影响,生意一直不太好。日前,我来审批局咨询,看能不能先把公司注销。工作人员告诉我,3月1日起国家会实行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歇业备案,暂时休整一段时间,这项政策很好。”三木木业法定代表人张明富说。

  3月15日,张明富在家中按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帮代办人员的远程指导,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提交了公司歇业备案申请。随后,经审批合格,企业经营状态被修改为“歇业”,并收到免费邮寄的歇业备案通知书。办理歇业备案后,张明富准备好好“缓口气”,想想企业经营新方向,歇业结束再出发。

  据悉,为了给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期,降低企业维持成本,《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相较于以往“一刀切”的注销制度,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的企业,现在可以在选择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歇业一段时间,通过暂时“休眠”,重整旗鼓再出发。

  “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缓冲性制度选择,降低了市场主体在房租、水电等方面的维持成本。歇业期间,企业甚至不用再租赁经营场所,在歇业申请表中可以用新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经营地址。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可选择电子化办理,也可以选择在窗口递交纸质材料,无需预约,即来即办。”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为处于经营困难期的市场主体提供一对一指导,为企业留足喘息休养、转型升级的时间和空间,让“休眠”企业切实感受到新政策暖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编辑:宋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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