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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来源:聊城晚报  2025-01-03 10: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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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林晨)12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首场“惠企利民政策在身边”主题现场新闻发布会。对于市民关心的“商转公怎么办理”“组合贷可以全部转成公积金贷款吗”等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

  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贷款未结清,已取得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包括商业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住房商业贷款”特定组合贷款两种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和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应为同一家银行,且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委托协议。目前,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6家银行。从这6家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可以采用“直转”模式转为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银行不是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的,可以在商业贷款结清后(一个月内)申请商转公。

  采取“直转”模式的,借款申请人向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申请,银行同意后开具《商转公银行同意书》。借款申请人持银行出具的同意书、原住房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全款税务发票、与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资料、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银行卡等材料,就近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商转公业务。

  采取“结清转贷”模式的,借款申请人经公积金中心预审后,以自有资金提前结清全部原住房商业贷款,并与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在结清全部商业贷款后一个月内,借款申请人持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一个月以内的还款凭证、个人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原住房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全款税务发票、与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资料、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银行卡等材料,就近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对于组合贷是否可以全部转成公积金贷款问题,工作人员介绍,原组合贷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因为缴存人家庭办理组合贷款时,已经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同一套房屋不能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对于已经办理了逐月对冲还款,能否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贷问题,工作人员介绍,已经办理了逐月对冲还款的借款人,可以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贷或全部结清贷款。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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