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
要闻
视听
图说
热线
部门
商城
县域
读报

您的位置:首页>部门 > 教体 >

致聊城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聊城教育体育  2023-06-01 16:10:51
A+A-
分享

  各位考生、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聊城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13日至15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安排

  二、精心做好准备工作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段登录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平台(http://wsbm.lc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校生由学校集中打印),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15日,正反两面均不得涂画、修改。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相关信息,认真阅读相关考试要求,确认无误后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建议考生多打印几份准考证备用,防止丢失。

  (二)检查好随身物品。考生须凭准考证参加考试。今年对考生实行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进入考场两次安检制度,除准考证、黑色签字笔等《考试规则》规定的考试必需物品外,其他物品(包括书包、手包、手机、手表、其他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禁止携带。

  为尽快顺利通过安全检查,考生进入考点封闭区前自我清身,尽量不要穿着有金属饰品的衣服,更不要佩戴任何首饰参加考试。建议考生穿浅色衣服,防止深色衣服吸热导致体温异常。

  为防止考生无意之中携带手机、手表入场,建议考生不要带手机及任何形式的手表到考点;如已将手机、手表等带到考点,须将手机、手表等物品在考点封闭区外妥善安排,以防丢失。

  (三)安排好行程路线。考生可在6月12日下午,持准考证到所在考点熟悉周边环境,为确保考试安全,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点工作人员将引导考生有序入场,请考生及家长理解并给予配合。一个校名多个校区的考点,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看清本人考试所在的校区。

  考生要避免因天气变化、交通堵塞等原因耽误考试。要落实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关注天气变化,科学安排,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开车送考的家长要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疏导,切勿违章停车。

  (四)把握好进场时间。请考生在考前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规划行程路线,尽早出发。本次考试各考点将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考生应自觉配合接受检查,留足入场健康检测、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建议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请把握好进场时间,避免因迟到或匆忙进场而影响考试发挥。所有考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五)调理好生活习惯。考生要注意饮食,要合理膳食,吃新鲜、干净、无变质食品,少吃或不吃冷饮,预防食物中毒和急性胃肠类疾病。家长朋友们要给孩子合理搭配膳食,保证营养,最好不要额外增加或临时调整营养膳食,以免打乱孩子的正常生活习惯,得不偿失。要让孩子劳逸结合,科学作息,保证睡眠,不要打乱惯有作息习惯。

  (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请考生于考前3天起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如结果为阳性,应主动联系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相关要求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如考生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现场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也需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在备用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状态良好。

  三、沉着仔细,规范考试

  (一)请考生认真审题,准确理解各科考试要求,科学安排答题时间,认真规范答题,保证字迹工整清楚,避免因错误理解和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二)请考生在答题时首先通览试卷和答题卡的答题区域,看准试题要求,确保在各题指定区域答题,避免因写错位置而更换答题卡的现象。按照规定,因考生个人原因更换答题卡的,不延长考试时间。考生应严格按试卷及答题卡上的要求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考生号、座号等栏目,并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条形码粘贴尽量平整,若不慎贴倒、贴歪或贴皱,不影响扫描,无需担心。

  (四)考试时间由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考场钟表时间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开考铃声响前不要抢答,考试结束后不要拖答,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止作答并停笔,并按草稿纸、试卷、答题卡自下而上的顺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查收。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六)答题卡要注意保持整齐,不要折叠或损毁。任何人不得带走和毁坏任何一张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否则各科考试成绩无效,按作弊处理。

  四、提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考试作弊已入刑。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将依法追究责任。全市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行两次安检制度,考场内均设置高清电子监控设备、无线信号侦测屏蔽设备、金属探测仪。考试期间,将对各考点周边进行监视和巡查,随时查处各类利用通讯工具违纪舞弊行为。

  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中考有最严密的组织体系、监督体系,我院对一切违纪作弊行为“零容忍”,必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一切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请广大考生务必知敬畏、存戒惧,切勿以身试法、自毁前程,坚守住“诚信考试”底线,坚决抵制作弊行为,依规应考、诚信应考。在此,我们真诚提醒各位考生,务必了解刑法修正案中新增的涉及考试工作的条款,知晓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避免因不了解法律法规、考试纪律和规定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五、谨防上当受骗

  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散布提供“助考”、提前取得“试题”等虚假信息,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务必提高警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务必保管好个人信息,勿将个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交予他人。不要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避免上当受骗。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

  市县监督举报电话:聊城市8244951,东昌府区8418200、茌平区4260612、阳谷县6217126、莘县7137727、东阿县5109817、冠县5231021、高唐县7107807、临清市5161795、开发区8515868、高新区8507316、度假区7100651。

  谨向全市广大考生致以良好的祝愿,祝愿你们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 2023年5月31日

考试规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二、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

  三、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五、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不结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

  六、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九、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苏永乐
校对:顾杨洋
审核:刘 飞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日报社/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