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书香校园”典型案例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教基司函〔2024〕41号)中“提高‘书香校园’覆盖率,努力让每一所学校都成为‘书香校园’”的要求,为推进我省“书香校园”建设工作,5月份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语函〔2025〕8号),在强化“书香校园”建设台账管理基础上开展省级“书香校园”典型案例遴选。经各市遴选推荐和省级专家初审、复审,241个省级“书香校园”典型案例入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实名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反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93928,邮箱:sdyb@shandong.cn,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315室。
附件:省级“书香校园”典型案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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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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