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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一批食品类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来源:聊城新闻网  2026-05-15 14: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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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广告市场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规范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与教育引导作用,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现公开曝光一批食品类广告典型违法案例。

  一、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莘县某电子商务店发布违法广告

  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发布广告宣称羊角蜜甜瓜“有比普通甜瓜甜8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2月,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二、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查处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抖音店铺宣称自家益生菌固体饮料具有“构建肠道屏障”“抵抗有害物质进入”功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4月,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

  三、高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高唐县某百货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宣称自家枸杞子时使用“杭州亚运会官方制定枸杞”“政府授权、国企标准”内容,宣传内容属虚构无事实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4月,高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

  四、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高唐县某水果捞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9月,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五、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聊城茶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抖音平台发布视频广告,宣传“每天一杯陈皮水,抗菌消炎,健脾理气,燥湿化痰,增强抵抗力”。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1月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编辑: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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