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近日,《关于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对今后一段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为聊城市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也是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体现。经过多年来的整治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虽然实现大幅改善,但仍存在整治效果参差不齐、长效管护未完全建立等诸多问题。此次《实施意见》以系统思维破解难题,通过重点任务和标准引领双向发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局部改善”向“全域优质”、从“短期整治”向“长效管护”转变。
《实施意见》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重点任务,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明确各领域整治路径与到2027年年底的阶段性目标,逐一补齐人居环境短板。村庄清洁行动上,深化“三清一改”内容,及时清除生活垃圾,规范杂物堆放,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同步推进河湖库治理、空间秩序规范、路域环境提升与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夯实农村环境基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上,健全“户投、村收、镇运、县处理”全链条运行机制,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按村庄实际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治。农村厕所革命上,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新改建,推广市场化管护模式,探索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指引,围绕农村人居环境七大核心领域提出具体要求,小到垃圾桶配备密度、保洁员配置比例,大到道路硬化标准、污水治理模式选择,都作出量化规范,让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标可依。我市县域间自然条件、产业基础、村庄风貌差异明显,在市级标准指导下,“一县一策”的差异化施策更显关键价值。《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县级主体责任,落实“一县一策”工作方案,持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充分激发群众主体作用,实现农村环境问题动态清零,促进乡村环境常态改善、稳步提升。
随着《实施意见》的落实,我市农村将逐步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良好的全面提升,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和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广大农村更加美丽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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