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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规划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来源:聊城日报  2024-01-09 08: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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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林晨) 1月3日上午,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聊城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中包含乡村规划师有关工作内容。乡村规划师和责任规划师的关系是怎样的?对此,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孙鸿浩进行了介绍。

  《办法》明确,责任规划师是指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组织选聘管理,为责任单元范围内的规划、建设、治理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的独立第三方人员,责任范围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乡村规划师是指具有规划或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既是乡村规划的决策参与者,也是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员、规划实施的指导员,从专业的角度提供规划技术服务,有效缓解乡村治理人才匮乏、乡村规划编制质量不高等问题,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向乡村地区延伸。

  结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乡村规划师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创新工作方式,将责任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师并行,把服务范围由中心城区扩展至市域,目的就是让更多乡村地区得到一流的规划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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