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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文明力量 彰显人大担当——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巡礼

来源: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3-10-20 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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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脱颖而出,喜添“全国文明单位”新荣誉。近十年文明创建的路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刻也不曾松懈,文明创建已经融入机关建设方方面面,弘扬文明风尚也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

  科学立法,构建文明建设法治体系。《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正式实施,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聊城市献血条例》等多部法规,完善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法治体系。今年,先后依托《地方立法在线》和“聊·解立法”栏目,对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倡导文明行为,提高公民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人民日报等媒体相继报道,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刚性监督,助力文明城市建设上台阶。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始终注重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推动工作,力争实现共建共创共享。2023年3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各委室负责同志分三个组,对主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视察,并对《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点对点指出问题,面对面提出建议,持续跟进整改落实。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六年对同一工作领域开展的持续监督,充分体现了对文明创建的重视以及推进工作的坚定决心。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各自帮包的网格内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凝心聚力,机关文明之风持续弘扬。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后,机关牢固树立“攻城容易守城难”的危机意识,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了任务明细、责任明确、动态管理、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人心齐,泰山移。近年来,机关多次被评为省人大报刊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获“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书香机关”、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机关干部积极开展春雨助学、帮助困境儿童、法治宣传、无偿献血、智慧助老等志愿服务活动。法工委主任孟宪东同志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机关9人先后被评为“聊城好人”。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探索出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机关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文明风尚持续弘扬!(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杜亚军)

编辑:顾杨洋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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