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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9月起实施

来源:聊城日报  2023-09-01 17: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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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政策 新举措”新闻发布会,解读《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

  《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起开始实施,包括6章、29条内容,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采购、实施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定。其中,就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等基本概念给出科学定义,明确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推进主体、实施主体等,建立起完善的项目推进机制。《办法》还明确项目适用情形、实施程序、运营管理规定等程序要求,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并从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项目报备制度、明确附属权益归属等方面落实工作要求,提升项目运行成效。

  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的财务资产相关环节为例,《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要求,为公共机构规范项目采购方式、防止程序违规提供指导;统一费用结算规则,为公共机构申请预算、支付项目费用打通程序障碍;明确资产处置方式,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避免资产流失提供保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杜娟表示,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市场化节能机制,有着客户投资少、节能效率高、风险小等优点。出台《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引导各级公共机构采用新型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是顺应国家、省、市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引领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和积极实践,有效弥补了我市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方面的制度空白,对以四项绿色地方标准为框架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体系形成有力补充,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引领。《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公共机构规范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少因标准不一导致的合同纠纷等问题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鼓励、引导公共机构主动引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的下降,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质增效。

  文/记者 赵宗锋 图/马新涛

编辑:顾杨洋
校对:马麟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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