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姬翔) 记者9月4日从临清市获悉,临清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向临清经济开发区委托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再次向开发区下放9项行政权力事项。这是继2020年首批下放30项事项后,临清市进一步向开发区赋权增效的重要举措。
此次下放的9项行政权力事项,涉及涉水审批、防空地下室、消防设计等多个领域,包括取水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等高频事项。权限下放后,开发区可直接受理、审批相关业务,企业无需再往返市级部门,大幅节省时间和成本。同时,开发区可结合实际优化审批流程,提供更精准、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开发区“区内事区内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流程,促进高质量发展。
2020年,临清市首次向开发区下放30项行政权力事项,涵盖企业登记、投资备案、规划许可等领域,有效提升了开发区审批效率,企业办事“少跑腿、快落地”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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