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王丽彬 赵衍静
“没想到不用申请强制执行,卫生院就主动把钱付了,真是太感谢法庭的法官了!”12月15日,上海某公司代理人在收到一卫生院支付的数字化加工费后,向高唐县人民法院鱼邱湖法庭办案人员连连道谢。
此前,上海某公司与某卫生院因病案数字化翻拍服务引发合同纠纷。案件诉至法庭后,承办法官深入核查案件细节,全面梳理2002年至2009年期间双方事实服务往来脉络,最终依法认定双方构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明确阐明某卫生院拖欠费用的违约性质及相关法律后果,作出公正合理判决。
判决生效后,法官并非“一判了之”,而是秉持“案结事了”初衷,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该卫生院负责人取得联系,结合医疗机构病案管理法定职责开展“靶向”释法说理,既讲清法律义务,也阐明主动履行对维护单位信誉的重要意义。经过耐心沟通引导,该卫生院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向该公司支付21万元欠款。该起纠纷也得以在审理阶段圆满化解,成功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当前,部分民事案件判决生效或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并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权利人被迫申请强制执行,不但浪费了司法资源,导致民事裁判的申请执行率一直居高不下,更影响了生效民事裁判在群众心中的权威性。为破解这一难题,鱼邱湖法庭聚焦“案结事了”目标,将促进自动履行嵌入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精准研判案情、靶向分类施策、主动靠前督促等举措,着力降低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提高自动履行率,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有效推动生效裁判从“纸上权益”转化为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为筑牢司法公信基石提供了新实践。
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鱼邱湖法庭坚持“明法析理先行”工作理念,以精准裁判和耐心释法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复杂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中,鱼邱湖法庭以“责任划分清晰化”为核心抓手,通过精准厘定权责边界,为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筑牢坚实基础,切实提升纠纷化解质效。
在刘某与中国广电某分公司、山东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中,法庭工作人员综合考量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关键因素,最终精准划分责任,明确刘某自行冒险处置隐患承担70%赔偿责任,两被告分别承担10%、20%赔偿责任。同时,法官在裁判过程中明确告知中国广电某分公司后续依法享有的追偿权利,让各方权责归属一目了然。判决生效后,鱼邱湖法庭持续跟进案件履行情况,办案人员主动与两被告负责人沟通对接,督促其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最终,两被告均按期支付了赔偿款,案件顺利履行完毕。
针对劳动报酬纠纷等涉民生案件,鱼邱湖法庭巧用“调解+保全”组合拳,打通权益兑现“快车道”,让劳动者的“血汗钱”及时兑现,彰显司法为民温度。
在李某与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中,法庭特邀调解员积极搭建双方沟通桥梁,多维度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防范判决难以执行,法庭根据李某申请,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及时查封该公司到期债权,为后续权益兑现筑牢“安全防线”。在法庭的全力推动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明确公司拖欠的6.3万元工资及提成通过法院划拨到期债权的方式支付。最终,公司通过法院顺利划拨相关款项,李某的劳动报酬及时足额到账,该起涉民生纠纷案件以“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结果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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