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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胞满意率100%的“奥秘”

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胞满意率100%的“奥秘”

来源:聊城日报发布时间:2021-11-09 09:04:37

  ■ 本报记者 赵宗锋

  “没想到聊城市台办对设在境外的台企也是有求必应,而且处理得这么及时,让我们太感动了!”近日,来自泰国的台企负责人吴先声(化名)动情地说。

  今年8月,吴先声在泰国通过网络平台向聊城一家金属加工企业下单,购置了一批无缝钢管。收到货物后,他需要跟卖方企业沟通一些售后问题,然而卖方企业迟迟没有回应,这让吴先声心急如焚。

  “多年来,聊城市台办用心用情服务台胞台企,我们都拿台办当‘娘家’。你的事找他们帮忙一定管用。”当吴先声向朋友倾诉时,在聊台商张女士建议。于是,他通过张女士与聊城市台办取得了联系。

  接到吴先声的求助后,聊城市台办第一时间受理,并与卖方企业取得了联系。原来,该企业外贸销售员离职,导致售后沟通渠道不畅。在聊城市台办的协调对接下,吴先声与该企业进行了顺利沟通,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我市对台“双招双引”力度的加大,在聊台资企业数量日益增多,聊台之间经济联系更加密切,文化交流更加活跃。新时代背景下,规范涉台投诉协调工作制度、提高台胞诉求办理质量,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台商投资的重要举措。

  结合工作实际,聊城市台办印发《聊城市涉台投诉协调工作制度》,接诉即办、首问负责、流程规范、属地管理、限时办理、档案分类等具体措施环环相扣,打造了“全链条”闭环式问题处理流程。

  首问负责制明确提出,首位接诉人员为案件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将案件跟踪到底;限时办理制则提出,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办理人员应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对不属于本机构职责的,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并将移交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人,同时积极跟进案件的处理。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市共接到涉台求助案件6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台胞满意率100%。

【责任编辑:李太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