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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诚评|德育为先,向不良行为说“不”

来源:聊城晚报  2024-04-26 0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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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英东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2024年中考政策发布,其中一条规定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对于在初中阶段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将不得被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过程中最后投档。

  坚持德育为先,向考试作弊、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说“不”,体现了教育行政部门对规范青少年行为的高度重视和净化校园环境的坚定决心。

  不教而诛谓之虐,教而不诛谓之纵。考试作弊与校园欺凌的危害很大,不仅影响教育理念、学生心理及校园安全,更破坏了教育公平原则,影响和谐校园建设。通过将这些不良行为与升学机会直接挂钩,成都市中考新政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鲜明信号:教育不仅注重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更强调道德素养与人格养成,任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政策的实施具有显著的警示与矫正作用。对于可能涉足或已经有过不良行为的学生而言,政策的威慑力将促使他们重新审视自身行为,认识到错误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抵制诱惑,改正不良习惯。同时,学校和家庭可以借此加强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助力其成长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素质的现代青年。

  尽管政策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公正地认定考试作弊与校园欺凌行为,避免误判或漏判,是推动政策落地的关键。要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调查程序与证据标准,确保所有处理决定都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同时,对于情节轻微、初次犯错且悔过态度良好的学生,也应体现出一定的包容性与人性化,避免“一刀切”式的严厉处置。应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其纳入升学考核内容,使之与学业成绩、特长发展等共同构成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标准。通过评价体系的改革,引导学校、家庭和社会更加关注学生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非学术能力的培养。

  家校社联动,方能共筑和谐校园。推动问题的真正解决,要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资源在预防与干预校园欺凌、打击考试作弊中的作用,形成教育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友善、公正的校园环境。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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