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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晚报发布时间:2022-11-14 10:06:03
本报讯(记者 夏旭光)“自2021年7月开始推行DRG支付方式改革以来,2022年1—9月试点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与2021年同期相比,由1.32万元下降到1.2万元,平均住院天数减少1.86天,其中,高血压患者住院平均费用同比下降6.97%,糖尿病患者住院平均费用同比下降1.66%,个人负担比例由43.67%下降至42.68%,参保人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改革成效初显。”11月10日,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逐渐实现医保基金得安全、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得提高、群众看病就医减负担得实惠,最终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以前,医保向医院的付费方式主要是按项目付费,医保被动买单,难以形成对过度医疗服务的有效约束机制,医院进行的检验检查、开具的药品、使用的耗材等都作为医院的收入,容易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医保基金多支出,更增加了群众的就医负担。
为了在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实现规范管理,用支付的医保基金买到更科学、更优化、更有效的医疗服务,市医疗保障局加快推动DRG支付方式改革,迅速成立了专班,抓好清单、信息系统、培训等三项基础,建立四个相关机制,出台了付费管理、总额清算、协议考核、经办规程、监管审核等五项管理政策,建立卫健、财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
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打包预付的方式,实现“同病、同治、同价、同效”,让医保基金使用更高效,医院诊疗更规范,患者负担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