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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日报发布时间:2022-05-24 10:40:12
本报讯(记者 曹天伟 通讯员 姚立峰)5月20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聊城市“四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座谈会,邀请各界人士代表就拟出台的《关于聊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我市“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现行标准为2014年10月制定,共五个星级。2021年10月,市住建局等三部门印发《聊城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把物业服务分为五个等级,这就要求我市修改完善相配套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由星级改为等级。为此,市发改委经过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拟定了新的收费指导政策。
座谈会上,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通报了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与会的消费者、物业公司、专家、“两代表一委员”、 全面深化改革义务监督员、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新闻记者等各方面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将前期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分为五个等级。其中,未配备电梯的一等级到五等级基准,价格分别为每平方米每月0.3元、0.5元、0.7元、0.9元、1.2元;配备电梯的一等级到五等级基准价格分别为每平方米每月0.7元、0.9元、1.1元、1.4元、1.7元,均可上下浮动10%。由于新出台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在对应的等级中,仍沿用了现行标准,并且新的指导价格适用于未售新建商品房,因此对我市居民生活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