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范围:在聊城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的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自卸货车。
二、以上车辆在辽河路(泰山路—中华路)不再禁行,将禁行路段调整为滦河路(泰山路—光岳路),车辆可通过辽河路绕行。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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