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邹辉 通讯员 张丽媛) “仅1个工作日,俺就顺利拿到了护路林更新采伐许可决定书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速度真是太快了。”7月28日,高唐县姜店镇西郭村村民廖长生言语间充满感谢。据了解,廖长生是高唐县推行“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试点项目改革的首例受益者,标志着个人承包户无法申请护路林更新采伐的堵点彻底打通。
因农村公路产权主体多元性,导致公路用地与林地有交叉、无证护路林权属不清等实际问题,加之更新采伐国道、省道用地范围内护路林的申请主体设定为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公路产权企业等法人单位,过去,县、乡道等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护路林更新采伐,存在个人承包户“申请无门”,无证护路林权属易引发纠纷,审批常陷停滞。与此同时,农村公路交叉地带护路林更新采伐也存在“多头跑、事难办”等堵点问题。
砍掉冗余环节,再造服务流程。高唐县靶向发力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深入开展高效办成“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试点工作,将分散在交通运输与涉农事务2个审批科室的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及其关联事项,“四事合一”整合为“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集成办;将原来按业务填报的申请表单,“五单合一”整合为“一表申请”,全事项申报情况下,填报内容减少43项;将原来按业务提交的申请材料,由4项13件申请材料整合为1项6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压减7件,压减率达到53%;将原来按业务分头进行的许可流程,由总计12个环节,整合为4个环节以内。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标准,率先实现“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集成业务档案“多档归一”。
针对无证护路林产权归属问题,高唐县建立了“三级联动”确权机制,推行由村委会核实—镇(街道)林业主管单位勘查认定—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确权的“一条线”护路林权属认定模式,厘清无证护路林产权归属,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为后续的采伐审批扫清关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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