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在市委党校(聊城行政学院)举行第二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长萍、王彤宇、谢兆村、陈波、刘国强、孙凌云、杨广平、刘东昌、马广朋、王越军出席。孙凌云主持会议。
会议确定了提交代表审议的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了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审议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市十八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人选表决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确定了提请全体会议表决的两个办法(草案);听取了中共聊城市委关于选举有关候选人的推荐书,确定了提交代表酝酿、讨论的候选人名单(草案)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人选名单(草案);听取了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审议2023年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和2024年重大民生项目表决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确定了提请全体会议表决的测评办法(草案)、表决办法(草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大会测评2023年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和审议表决2024年重大民生项目的说明,确定了提交代表审议的市政府关于2023年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重大民生项目议案;确定了提请全体会议表决的重大民生项目测评、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记者 林金彦 焦阳 姬翔
2025-08-04 10: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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