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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聊城交警最新发布→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  2024-02-11 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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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及外来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在春节期间(2024年2月9日—2月17日)延伸服务,柔性执法,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一、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提醒

    8种情形不予处罚:

  (一)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交通标志指示,载货汽车初次驶入禁行路段、小型汽车初次驶入单行道,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驾驶人在现场经告知后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

  (三)通过路口遇有禁止通行信号时,车辆未完全越过停止线及时停车的,不予处罚。

  (四)在高速公路匝道口或者城市道路右转专用车道右转,短距离骑跨占压分道线,未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不予处罚。

  (五)机动车驾驶室内放置物品影响驾驶人安全视线,车身外部轻微改变(增加玩偶或装饰)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六)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产生的违反标线、违反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七)机动车行驶未按规定位置粘贴临时号牌,经执勤交警提醒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八)小型客车驾驶室装载少量自用品,不影响交通安全的,不予处罚。

    5种情形首违免罚: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首违免罚。

  (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首违免罚。

  (三)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首违免罚。

  (四)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首违免罚。

  (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首违免罚。

   二、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全域快处”

  春节期间,聊城交警将安排充足警力,深化道路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模式。在聊城市范围内(7:00—18:30),凡发生碰撞、剐蹭、追尾等轻微财损交通事故,且不存在酒后、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可点击“交管12123”App“事故视频快处”功能模块,通过警民视频连线,全程线上处置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实现“事故快处快赔一次办结”。

    三、车驾管业务办理“不打烊”

  聊城交警车管所“网办中心”正常受理业务,市民朋友可全时段在线办理驾驶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补换领、核发免检机动车合格标志等业务,相关证件邮政寄递送达。

    四、驾驶人考试“不犯愁”

  最大限度安排考试计划,推出延时考,科目二、三联考系列便民举措,满足考生差异化需求,满足春节返乡学员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首考免预约,有场次计划的上午前往梁水镇驾考中心随到随考;“取消考试”免跑腿,考生可通过“聊城微警务”公众号“取消驾考预约”模块申请取消考试。

  来源:“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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