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昌路施工需求,对相关道路进行围挡施工,调整路口交通组织,并随着施工进程会阶段性地对车道及路口通行规则进行调整。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请驾驶员朋友按照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东昌路施工期间,在施工路段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1.因施工原因,路面交通标志标线难以识别,导致“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压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因施工对路口交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导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3.因施工对路口交通信号灯进行调整配时,导致“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内(越线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对于以上不予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系统的,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违法处理”中进行异议申请,交警部门研究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
来源:文/“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微信公众号 图/孙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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