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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生娃,聊城有这些医保好政策

来源:聊城晚报  2024-05-09 1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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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鞠圣娇

  “听说做试管婴儿的费用可以报销了,都需要什么材料?”5月6日,聊城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科接到群众咨询辅助生殖报销政策的电话。工作人员介绍,自4月1日山东省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这类咨询电话越来越多。

  2月26日,山东省医保局印发通知,公布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规范整合全省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修订、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形式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我市正在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落实该项政策措施。

  此外,为了减轻群众生育负担,我市还推出一系列医保服务便民举措。

  在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方面,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一孩1000元、二孩2000元、三孩3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结算。

  在职工生育医疗保障方面,我市于2023年进一步调整政策后,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生育医疗费。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一、二、三孩不作区分)。分娩期间因生育引发疾病、合并妇产科疾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二是产前检查医疗费。女职工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支付,标准为800元(一次多胎按一人计算)。产前检查医疗费实行按支付标准据实结算,正常参保的女职工住院分娩(含引产),提供在定点医疗机构本次孕期发生的合规产检发票即可报销。

  三是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10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200元;做绝育、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000元。已通过个人医疗账户支付的不再重复报销。

  四是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含男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未就业配偶生育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金)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相应待遇。其配偶住院分娩已享受居民生育补助金的,如居民生育补助金支付金额低于职工生育保险支付金额,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居民生育补助金支付金额高于职工生育保险支付金额,男配偶不再重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五是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女职工产假天数标准为: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仍按原渠道发放。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重复享受。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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