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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颁发首本“房票安置”不动产权证

来源:聊城晚报  2024-05-14 1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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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马辉)“政府出台的‘房票’政策真不错,不仅让我买到了满意的新房,房产证也办好了。”5月12日,作为聊城首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票”安置户,市民邓文回忆起两个多月来的置业经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4月26日,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迎来一位“特殊”的办事群众——市民邓文通过“房票”购买了新房,如今前来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发票、申请书……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仔细检查、核对邓文提交的材料。不到半个小时,邓文的不动产权证就办好了。

  得知邓文是通过“房票”政策购买的房子,并顺利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服务大厅里的其他办事群众纷纷前来咨询,邓文毫无保留地一一作答。

  据了解,邓文于今年3月7日拿到“房票”,随后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挑选房子,4月10日签订了购房合同。4月26日,他接到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受理科科长栾桂燕表示,这是我市为“房票”安置户办理的首本“房票安置”不动产权证,办理过程很顺利,手续并不复杂,所需登记材料与平时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无异。

  邓文的老家在嘉明经济开发区,6年前村里拆迁,之后一直租房。我市“房票”政策的实施,让他有了自主选择心仪住所的机会。

  “我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选到合适的新房,还第一时间办好了不动产权证。”邓文感慨地说,“以前拆迁户都是服从回迁安置。现在,有了‘房票’政策,我们可以自由挑选房子了。我挑选的这个小区人文环境、居住环境都很好,配套设施也很齐全,住起来舒心。这里离老家不远,我对周边环境比较熟悉,生活很方便。目前房子正在装修,夏天一过,我们就可以搬进去了。”

  “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的结算凭证,可用于购买已取得销(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房票安置”模式不仅有效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而且将资金定向导入本地房地产市场,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解决了以往安置房建设周期长、拆迁户苦苦等待的问题,实现了群众满意、房企减压、政府减负“三方共赢”。

  为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渠道,满足群众对安置房的多样化需求,缩短过渡期,我市出台了“房票安置”政策。目前,我市已录入“房票”购房住宅类户数330户,“房票”价值6.4亿余元,已使用价值近4.1亿元;车位户数133户,“房票”价值1.9亿余元,已使用价值近1.3亿元。

  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魏安涛表示,新的政策实施后,该中心通过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在第一时间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帮助群众主动对接开发企业签订合同并完成备案。各科室通力协作,加快节奏,压缩办理时限,业务量比较大时还会开通“绿色通道”。

  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仅用半小时就为“房票”安置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另外,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各设有分中心,市民可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栾桂燕说。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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