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本报讯(记者 潘云磊 通讯员 张亚林)7月2日上午8时许,在湖南路大桥附近,一辆小型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突冒浓烟,随后驾驶员打开双闪,紧急靠边停车后下车。此时,在花园路与湖南路路口执勤的聊城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彭博,发现情况后立即上前救援,当时现场已是浓烟滚滚,情况十分危急。
彭博立即拨打大队指挥中心电话,大队指挥中心随即安排湖南中队辅警布积正携带灭火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对冒烟的部位进行喷射。与此同时,他们在现场做好警戒工作,在道路周边设置警戒区域并疏散过往车辆。随后交警们齐心合力,及时、有效地将火扑灭,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现场群众纷纷对民警的英勇行为点赞。
图片由本报记者郝锐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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