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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大领域差异化评审!《聊城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8月实施

来源:聊城日报  2025-07-10 1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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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许金松 通讯员 马建勇) 记者7月9日从聊城市科学技术局了解到,近日,由聊城市政府印发的《聊城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通过科学化分类评价机制和多元化激励措施,全面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加快涌现。

  《办法》创新构建了市级科创成果评价机制,围绕基础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与应用、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五大领域,实施差异化分类评审标准。这种精准分类的方式,充分考虑了不同领域科技创新成果的特点和规律,能够更科学、更公正地评价各类科技成果的价值,让每一个有潜力的创新成果都能得到应有的认可。

  在提名环节,实行“单位+专家”双轨提名,一方面保留了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直部门提名通道,另一方面赋予两院院士、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权威专家独立提名权。这一举措拓宽了提名渠道,让更多优秀的科技成果有机会进入评审视野。同时,建立6类“一票否决”负面清单,对涉及国防安全、产权争议等问题的成果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从源头上保障了评审的公正性。

  为确保评审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办法》 推行“双公示+双盲审”机制:申报阶段需通过完成单位和提名单位双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环节实行专家信息保密与利益回避制度,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评审结果;拟获奖项目公示期间开放社会监督,争议项目由市级评委会最终裁定。这种“申报—评审—公示”全链条监督闭环,让评审过程更加透明、公开、公正。

  《办法》规定,对获评成果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这是对科技工作者创新成果的高度认可和鼓励。同时,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违规者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这种“荣誉激励+失信惩戒”的立体化政策体系,既激发了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又维护了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

  通过实施《办法》,聊城将以科学分类、严格评审、透明监督、多元激励等措施构建全方位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将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涌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聊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编辑:梁营营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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