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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聊城日报》的故事丨阴元昆:一篇抢险救灾报道的回忆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  2025-12-18 16: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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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剪报册里,有一张四十年前我在《聊城报》(后更名为《聊城日报》)发表文章的剪报。每当看到这张剪报,我就会想起当年写这篇抢险救灾报道的往事。

  阴元昆在阅读《聊城日报》

  当年发生在聊城的那场暴雨,《聊城地区四十年大事记》(1949—1989)有明确记载:“1985年7月23日,聊城市5小时内平均降雨160多毫米,市区最高达375毫米。”

  四十年前的剪报

  那一年,我在原聊城手表厂工会工作。关于那场暴雨,我至今记忆犹新。那天晚上,天上电闪雷鸣,暴雨倾盆而下,院子里瞬间就积满了水。暴雨中,有人在外边喊:“车间进水啦——”听到喊声,职工们迅速冲出家门,朝厂区跑去。

  当时,我也跑到了厂里,只见厂区的积水已没过膝盖,装配车间大楼已经进水,部分贵重设备和原材料眼看就要被淹没。在这个危急关头,厂长、书记现场指挥,迅速组织起百余人的抢险队伍。大家齐心协力,装填沙袋,堵住各个车间入口,筑起一道道“围墙”;接着,又用水桶、脸盆、簸箕等,快速把车间内的积水排干。经过几个小时的奋战,终于排除险情,使价值数千万元的国家财产没有受到损失。

  在抢险过程中,我跑到厂工会,取出照相机,把职工奋力救灾的场面摄入镜头。降雨过后,我把这些照片放在厂区的橱窗内展出,以弘扬职工见义勇为、爱厂如家的精神。同时,我还写了一篇题为《国家财产受到洪水威胁以后》的报道,发往《聊城报》。很快,《聊城报》在头版发表了这篇报道,并配发了语重心长、言辞犀利的编后语:

  “与此同时,有的工厂、商店、企业也受到洪水威胁,但那里的干部职工却无动于衷,致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难道不该追究一下领导干部的失职行为吗?难道不该查一查对职工进行主人翁教育的实际效果吗?”

  这篇报道,是我向《聊城报》投出的第一篇稿子,也激发了我从事新闻写作的积极性。之后,我在更名后的《聊城日报》上,发表了各种体裁文章数十篇,还被聘为《聊城日报》通讯员。期待今后《聊城日报》在城市建设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祝愿《聊城日报》越办越好。

  文/图 阴元昆

编辑:郭艳娜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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