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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打击“兵托”的公告

来源:聊城市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01-08 16: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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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纯正征兵风气,维护征兵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应征青年及家长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廉洁征兵相关规定,聊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聊城军分区纪委现就治理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兵托”

  “兵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应征青年及家长入伍心切的心理,虚构与兵役机关、部队有关领导存在特殊关系,谎称能通过“打招呼、走后门”帮助违规入伍、通过体检政考、“选择好方向”等,骗取钱财的不法分子或“黑中介”。其常见手段包括冒充接兵干部、谎称有部队亲属掌权、打着兵役机关领导幌子敛财等,相关“关系”“门路”均为子虚乌有的骗局。

  二、“兵托”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

  1.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应征青年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

  2.破坏征兵工作秩序,干扰体检、政考、测评、定兵等正常流程,影响兵员征集质量;

  3.损害党和军队形象,滋生不正之风,动摇国防动员工作的群众基础;

  4.引发连锁违法风险,易衍生团伙诈骗、敲诈勒索等次生违法犯罪行为。

  三、相关法律责任

  1.“兵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数额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为“兵托”提供协助、充当同伙的,依法以共同犯罪追究责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从重处罚。

  3.应征青年及家长主动向“兵托”支付财物谋求入伍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纳入廉洁征兵负面名单,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行贿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征兵工作人员参与“兵托”违规违法活动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如何防范

  1.牢记“当兵不花钱、入伍靠素质”,征兵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声称“花钱能当兵”的均为骗局;

  2.熟悉征兵政策流程,通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官方渠道、全国征兵网等了解体检标准、政考要求、定兵原则,不信谣不传谣;

  3.拒绝“托关系、走后门”,征兵工作全程公开公示,审批定兵严格按集体研究程序执行,不存在“内部指标”“特殊渠道”;

  4.谨慎核实身份信息,对自称“征兵干部”“部队领导”“有关系能人”的,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向聊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核实,切勿轻易转账付款。

  五、举报渠道

  为便于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我市治理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635-8375700。

  举报信箱: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81号市征兵办公室。

  现场举报:直接到市政府征兵办公室或军分区纪委反映。地址为:东昌府区东昌东路81号。

  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快查快办,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特此公告。

  

  聊城市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聊城军分区纪委

  2025年12月30日

编辑:王克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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