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赵衍静
“有问题,来找我”,是高唐县人民法院赵寨子法庭副庭长李明月接待当事人时挂在嘴边的话。2月4日,已至深夜,李明月还在办公室一遍遍捋案情:“案子交到咱手里,就得对得起法徽,对得起乡亲们的信任。”
李明月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通求助电话里近乎绝望的声音:“法官,快帮帮大伙儿吧!我们老板找不着了,欠我们的工钱可怎么办!”原来,81名农民工在陈某与人合伙经营的梨园务工,合伙人散伙后,拖欠的薪酬没了着落。
案件受理后,李明月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多次奔赴梨园实地走访,与村干部和周边群众核实情况。几经周折,李明月于2月13日联系上了陈某。征得双方同意后,他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该案:第一步,组织核对账目、梳理务工记录,最终确认需支付劳务费20万余元;第二步,逐一向81人核实欠薪数额;第三步,明确支付时间和金额,促成双方签署调解协议。随着款项足额支付到位,81人的讨薪之路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工作中,李明月探索出“一二三”解纷工作法,以“一个目标”锚定方向,以“双向融合”破解难题,以“三位一体”精准发力,让调解从“技术”升华为“艺术”。
李明月始终坚守“以法为纲,明断是非”的“一个目标”,每起案件都反复推敲细节、夯实证据链条,引导当事人从“争一口气”转向“算明白账”。推行“刚性与柔性”相结合的“双向融合”模式,既用法理明辨是非,又用情理疏导心结。
针对不同案件类型、不同当事人特点,李明月创新构建一案一策、一事一议、一人一方的“三位一体”调解“路线图”:对适宜现场化解的案件,他以“巡回调解”模式把“调解桌”搬到群众家门口;面对邻里纠纷、欠薪纠纷等情感冲突激烈的案件,他巧用“冷热调解法”,精准把握调解的“黄金时机”;对情绪对立、沟通受阻的当事人,采用“背对背”调解减少正面冲突。一系列精准施策,让矛盾纠纷得到高效化解。2025年,李明月办理案件的调撤率达95%以上。
十年间,李明月从青涩助理成长为乡亲们口中的“明月法官”。他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温情把握法理分寸,把青春奉献给基层司法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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