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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秋各三天 不设书面作业 严禁变相补课 聊城全面落实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来源:聊城晚报  2026-04-17 1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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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承斌)4月15日,记者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中小学假期安排的工作部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我市自2026年起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秋假制度。

  方案明确,春秋假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九年级第一学期安排秋假,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2026年春假为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面向1—8年级;2026年秋假为11月4日—6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2027年及以后,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前后,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1月第一周,具体时间随年度中小学放假安排一并公布。

  为保障教学秩序,春秋假占用教学时间将通过统筹国家规定机动课时、优化寒暑假安排予以补足,确保每学期教学总时长不变、课程任务全面完成,不占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方案提出六项保障措施:一是优化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不减;二是加强假期生活指导,鼓励开展社会实践、研学实践,放假前开展交通、防溺水、消防、食品安全专题教育;三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春秋假期间一律不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组织线上线下授课、补习、考试,不变相集体补课,研学实践坚持自愿原则;四是丰富假期资源供给,鼓励各类场馆开放、文旅场所对未成年人按规定减免费用;五是推动带薪休假衔接,引导用人单位支持职工在春秋假期间调休、补休,方便亲子陪伴;六是完善公益托管服务,依托家校社“教联体”提供公益托管,确有需要的由学校提供兜底托管。

  实施中小学春秋假,是丰富实践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相关部门、学校将协同发力、细化落实,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安全、充实、愉快的春秋假期。

编辑:郭艳娜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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