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阳 李素华
4月22日,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正式印发《聊城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生学籍互转、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路径,构建职普融通的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
细则明确,互转适用于聊城市全日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院校)在籍学生,坚持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原则,严禁出现双重学籍,保障学生自主选择与发展权益。
在互转范围与时间上,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办理时间为高一上、下学期末及高二上学期末;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仅限同县域、仅限中职一年级且须为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本市中考成绩,在高一上、下学期末办理。学生在高中阶段仅可互转1次,转学后不适应可在学期末申请转回原校,转回后不再享受互转政策,休学期间不予办理。
接收计划实行限额管理,中职转普高每学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总招生计划的2%,相关计划按期上报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互转按规范流程执行。普高转中职由学生及监护人提出申请,中职学校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以中考成绩、转学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以及单独组织的互转文化课和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等内容为主,也可根据实际确定其他考核内容,学校根据计划数和考核结果确定接收学生名单;申请中职转入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参加转入高中相应学期期末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按照中考成绩和测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学校按计划择优确定拟转入名单并公示。
在教学衔接上,实行学分互认,相同课程直接认定、相近课程予以认定,避免重复学习。普高转中职仅限三年制专业,不得转入五年制及“3+4”贯通培养段。学生转入对等年级,达到转入学校毕业标准即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并按转入后学籍类型参加对应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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