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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现道光年间“志励冰霜”匾额 钤有汉满双文“堂邑县印”

来源:聊城晚报  2026-05-21 10: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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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励冰霜”匾额

  本报讯(文/图 记者 路子强)5月19日,记者从冠县了解到,冠县文史专家戴敬仁在定远寨镇黄寨子村发现一块清道光年间旌表匾额,题字“志励冰霜”。该匾额承载着清代的礼教文化与书法艺术,为研究当地文史及清代旌表制度提供了珍贵实物佐证。

  该匾额于道光十三年(1833年)颁发,为清代典型旌表样式,高75厘米,宽218厘米,整体形制规整,题字清晰。匾额核心正题“志励冰霜”四字,字体遒劲,彰显庄重气度;上下款识完整,明确记载了题匾背景,上方中间钤有“堂邑县印”正方形篆书印。尤为珍贵的是,该印章为汉满双文,右部为汉文、左部为满文,是清代地方行政印记的典型遗存。该匾额上款为“钦命大理寺卿提督山东全省学政加一级纪录一次王为刘宗汤之妻李氏立”,清晰标注题匾人身份与功绩。戴敬仁介绍,“钦命”意为皇帝直接任命,体现题匾的官方性;“大理寺卿”为正三品,是清代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掌管狱讼裁决;“提督山东全省学政”则负责主持山东省科举考试与文化教育事务,彰显题匾人在文教与司法领域的双重地位。“加一级纪录一次”是清代官员的奖励形式,属“议叙”范畴。清代官员考核优良或有功绩者,由吏部核议奖励,分“纪录”与“加级”两类,纪录分一至三次,加级分一至三级,加一级相当于四次纪录,题匾人获此奖励,足见其政绩突出。

  经戴敬仁考证,该匾额题写者为时任山东学政的王丙(1749—1833年)。王丙,原名景涑,浙江归安人,嘉庆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山东道监察御史等职。王丙于道光十二年出任山东学政,次年离世,此匾应为其任内所作。

  戴敬仁介绍,清代学政由皇帝直接选派,多为进士出身,既掌管地方文教,亦肩负宣扬教化、表彰乡贤之责,题匾便是其履职的重要方式。学政作为当时文人中的佼佼者,书法造诣深厚,现存作品多为手卷、对联等小型形制,此类榜书原额大字留存极少,因此该匾额既是清代旌表制度的实物见证,更兼具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这块“志励冰霜”匾额,承载着清代职官制度、礼教文化、书法艺术与地方历史记忆,是不可多得的文物,为研究冠县乃至山东清代地方文化提供了鲜活的实物佐证。

编辑:梁营营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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