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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1.4万家!我市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成绩单”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  2024-03-14 16: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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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上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令武介绍2024年以来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李令武表示,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市场监管服务年”为主线,全面推行服务型监管,着力解决当前消费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群众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加强创建单位特别是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管,推动落实创建要求。截至目前,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商家37万家,省、市、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4万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3.2万家;建成99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食品生产环节,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安全检查,检查企业313家次,发现问题52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在食品流通环节,深入开展农村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补短板、提标杆、比成效”行动、农村大集专项检查治理等行动,共出动2600余人次,检查农村大集220个、农村食品供货商354家次,发现问题98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全市承接“年夜饭”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经营者1532家次,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44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深入开展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对基础薄弱的学校食堂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严防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筑牢春季开学食品安全屏障。在食品抽检环节,聚焦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以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餐饮聚集区、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单位食堂为重点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已抽检完成1036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2批次。在特殊食品环节,围绕大型商超、母婴店、药店等重点场所,以礼盒类特殊食品为重点品类,重点检查设置专柜销售、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混放销售和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单位1207家次,共发现问题53个,均已整改到位。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印发《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将电动自行车列入《聊城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产品参考目录》,组织全市系统开展排查,发现2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已立案调查。紧盯春耕、备耕时节,开展农用薄膜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超薄农用地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回头看等专项行动。春节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县级干部带队成立了7个督导组,督导检查企业105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47个。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在市场价格监管领域,强化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单位2083家,立案13件,已结案10件,罚没款2.7万元。在广告监管领域,开展全市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着重查处含有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发布提醒告诫,督促企业自查自检、规范经营,发现违法行为3起,已立案调查。在计量监管领域,聚焦电子秤、加油机等重点民生计量监管环节,深入开展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等重点消费场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1—2月份,共检查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144家,涉及电子秤1120台;检查加油站67个、加油机401台。发现电子计价秤未及时检定问题5件,已全部整改到位。

  深化放心消费创建,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商场、街区、景区、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宣贯、培训解读、落实倡议等活动,推动落地实施。举办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标准宣贯活动38次,培训市场主体900余家次,提升了经营者创建水平。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购物“后悔权”,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品牌专卖店、连锁店等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无理由退货示范单位,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助力提升消费信心。

  文/记者 林晨 刘志耀 图/葛思逸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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