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
要闻
视听
图说
热线
部门
县域
数字报
看电视
听广播

您的位置:首页>要闻 > 记者直击 >

【新闻发布】我市公布第一批“检察护企”典型案例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  2024-03-15 08:59:57
A+A-
分享

  3月14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开展‘检察护企’ 服务民营经济”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祁卫东介绍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姜澜发布了聊城市检察机关第一批“检察护企”典型案例。

  祁卫东介绍,“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要围绕“打造一个品牌,建设一个中心”,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系列工作,即打造“检察护企”特色品牌,联合市工商联等单位建立“聊城市企检服务中心”,“检察护企”主要工作都以该中心为平台开展。“走出去”是指开展“问需于企·检护企航”主题调研活动,“请进来”是指开展“两河明珠·检护企航”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这两个系列活动,对全市113个省重点项目、287个市重点项目、1918家规上工业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做到全覆盖,让更多企业了解检察职能对企业长期发展的帮助。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主要分为3个阶段。行动部署阶段,市人民检察院已制定下发工作细则,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对全市“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深入推进阶段,开展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拟在专项活动开展较好的基层检察院召开两次现场会,拟对专项活动开展3次督导指导。总结宣传阶段,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项新闻宣传等方式持续宣传,并于6月开展中期评估,11月底进行全面评估;10月组织“检察护企”优秀案例、优秀事例、优秀品牌“三优”评选活动。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个检察人、每一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将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在落实平等保护司法政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等方面用心用力,办理了一批高质效涉企案件,本次发布会选了4个案例向社会公布。

  案例一 临清市S公司等单位、张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张某某通过临清市S公司为日照T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份,税款共计295226.56元。张某某向日照T公司收取开票费共计人民币191200元。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S公司、T公司正常经营,每年依法纳税,并解决一定数量人员就业问题。综合考虑两涉案企业社会贡献度、发展前景、社会综合评价、企业负责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8月以简易程序启动企业合规考察。合规结束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税务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乡镇经委干部等人员担任听证员的听证会,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例二 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上诉改判案。2020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某某在经营高唐县X公司期间,拖欠14名工人工资248562元。2022年4月27日,经有关部门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后仍不支付,拒接、推托职工索要工资电话、微信。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先后支付部分工人工资共计53379元,仍有195183元未支付。2023年4月7日,高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期间,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多方努力,最终王某某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据此提出对王某某改判缓刑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案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三 山东X有限公司等假冒注册商标案。山东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是山东省滨州市某县一家彩钢板加工企业。2021年4月,X公司受梁某某(另案处理)委托加工假冒山东冠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彩色涂层钢板。之后,梁某某将该批彩钢板以820496元的价格销售给陈某某。冠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过程中,依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源头企业X公司予以追诉,并对发现的被侵权单位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跟进调研,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

  案例四 史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史某某在电商平台上通过其经营的店铺销售假冒我市某品牌毛巾7253条,销售金额69901.5元,非法获利2万元。案发后,史某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并上缴违法所得2万元。茌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主动履职,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帮助被害单位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合作,为企业遏制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提供法律指引与支持,确保企业权利人受损权益得以修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受到惩处。

  文/记者 林晨 刘志耀 图/葛思逸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