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高速公路
6处测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路面行车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启用6处区间测速监控设备(清单附后),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5日
来源:“聊城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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