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含肽”类商品生产及网络销售行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近日,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规范“含肽”类商品生产及网络销售行为提醒告诫会。

会上,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科分别结合职能,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网络交易监管要求、食品生产合规标准等内容,从不同角度为参会企业开展精准合规指导,明确经营红线与规范要求。
会议立足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大局和行业规范发展实际,强调规范“含肽”类商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对下一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强化履职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全市“含肽”类商品行业走向更加规范、健康、高质量的发展道路。
(吴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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