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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都是住院,为什么医保报销不一样?

来源:聊城新闻网  2024-04-26 14: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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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临床的病友因为同一种病住院,治疗方案、用药也都基本一样,为何医保报销后,自负的费用却不一样?

  为什么因为同一种病,一年内两次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也不一样?

  这是一些群众在出院后的疑问。聊城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影响医保报销比例的因素很多,如报销比例、医院等级、起付线、参保类型、是否在职等。简单来说,目前基本医保分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这两个险种在参保、筹资上有很大差距,因此报销待遇上也存在差距,即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要高一些。就医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即同一身份的参保人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有所差异,通常是基层医院报销比例>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参保地不同,报销费用不同,如聊城居民到济南就医,属于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济南居民就可能不同。此外,有些情况,如工伤、车祸等导致的医疗费用,也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那么,我市参保居民、职工住院报销待遇如何?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一个保险年度内,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支付限额。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一个保险年度内,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8%、三级医院85%;退休职工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3.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报销比例为9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60万元,累计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医保、个人各承担80%、20%,上不封顶。(鞠圣娇)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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