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韩丽芸)11月30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已正式启动县(市、区)工伤门诊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今后每个符合条件的县(市、区)都将设立1家协议康复机构,让工伤职工实现“就近就医、就优康复”。
以往,县城与乡镇的工伤职工需要前往市区的医院进行康复治疗,长途奔波是他们的主要困扰。为此,我市积极推进基层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将工伤康复服务从市区延伸到乡镇一线,真正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这也是我市继成为全国工伤康复重点联系城市后,在“全链条”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上的又一实质性突破。
目前,机构申报与遴选工作已有序展开。申请成为工伤门诊康复协议机构须满足多个硬性条件:一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范围包含康复医学相关科目;二是原则上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具备康复服务能力的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并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三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愿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监督管理;四是已与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能够联网结算并严格遵守工伤保险相关目录与政策。
“我们不仅要让工伤职工在空间上实现‘就近就医’,更要在技术上实现‘就优就好’。”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工伤康复服务升级,不仅能减轻工伤职工的往返奔波之苦和经济负担,更能帮助他们在黄金康复期获得及时、优质的治疗,助力他们更快重返工作岗位、回归正常生活。这一惠民举措的落地,标志着我市工伤康复服务实现了从“市区集中”到“全域覆盖”的跨越,让试点成果真正惠及基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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