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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接地气有温度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聊检样板”

来源:聊城日报  2024-01-05 09: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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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贾富彬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近年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新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大量矛盾纠纷,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努力打造更加接地气有温度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聊检样板”。

  一、提升司法境界,解决三大突出问题

  把准群众诉求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化的前提,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首先需要解决好思想、行动、素能上的三个重要问题,增进群众感情激发为民动力,增强办案质效体现为民能力、增强素质本领保持为民活力,从而在思想境界、工作境界、服务境界上全面适应法治化要求。

  (一)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真心实意帮助当事人化解难题。多形式、立体化宣传白云热线,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新境界,想问题、做决策、办案办事,怎么有利于当事人怎么办。创设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办公室、退役军人检察驿站等服务平台,为群众办实事,用真心增进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支持。坚持正确政绩观,坚决克服任务观点,既做好上级单位考核得分的工作,又做好当事人老百姓心里加分的工作。出于给当事人节省往返费用、不让当事人跑远路受累受热受冻、避免当事人耽误农活影响工作、在当事人家里利于交流沟通释法说理等多方面考虑,全市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一般安排距离当事人近的地方,让当事人“少跑腿”或者“不跑腿”。类似这些为百姓着想的细节,虽然考核不加分,但老百姓心里会给检察院、给党委政府加很多、很重的分。

  (二)解决好执法办案质效问题,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我们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把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体现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事情中。一些上访人的诉求缺少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处理结论并没有错误,但当事人认为司法机关错了,仍然上访不息。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实现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理念,对当事人“有理推定”,只要申诉人认为司法机关错了,我们就有责任给他解释清楚,直到他息诉罢访为止。

  (三)解决好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问题,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信访工作队伍。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履职能力建设,在市县区所有检察院均开通“白云热线”,开展业务实训、以案代训,以练促学、以学促用,及时总结矛盾化解典型案例,供全体干警交流学习。选派部分同志到上一级检察院锻炼,提高处置信访能力,让干警不仅会办案,还会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信访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冷横硬推问题,让大家敢于接访,愿意接访,善于接访。全市检察机关9人获全国业务标兵(能手)、29人获全省标兵(能手),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等表彰。

  二、健全制度机制,法治化预防解决矛盾纠纷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等特征,为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检察环节法治化预防解决矛盾纠纷,我们立足预防和化解,紧紧围绕矛盾纠纷的产生特点、发展规律、化解周期等元素,探索构建“源头疏导、检调对接、司法救助、多方参与”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层进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事前预防机制,强化源头疏导。关口前移,未病先防,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强化法律文书说理性。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说理制度,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谁办案谁普法,法律文书既讲透法理,又讲清事理、还要讲明情理,将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二是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办案过程中对可能引发上访的问题进行常态化排查、研判、预测和报警,对存在风险提出对策建议,做到“发现在早,解决在小”。三是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办案过程中,检察人员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把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解决到位,防止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矛盾激化。

  (二)完善协调处置机制,强化检调对接。注重加强内外部协调配合,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合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一是落实首办责任制。首次接访的检察官负责解答问题,跟踪到底,协调化解,防止出现因随意更换接访人引发新的情况。原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共同参与接访工作,各个业务部门都接访,变 “独角戏”为“大合唱”,构建起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二是实行案件化办理。规范工作流程,控申部门协调各业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实体性答复,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建立台账,归口处置,统一管理。对信访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全程书面追踪留痕,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邀请律师轮流在检察院值班,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诉求,疏导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法学专家、当事人单位负责人等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参加重点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面对面解疑释惑。2023年共邀请685人参与519次公开听证会,以“情”打动人,用真心拉近距离;以“法”开导人,用法规解疑释惑;以“理”说服人,用道理彰显司法公正。

  三、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

  随着时代发展,矛盾纠纷化解出现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法治观念增强化,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新挑战,带来新机遇。如何更精准把握诉求、及时回应诉求、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力度和温度,需要运用法治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掌握工作主动权。

  (一)变“坐诊”为“出诊”。随着形势发展,单纯依靠接待群众来访化解矛盾纠纷已经不适应时代需要,我们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实现由事后化解到事前预防,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掌控的转变。一是开展法治宣传。市人民检察院创立“克克聊民法”品牌,3年间共在电视台、电台、报纸、检察院官方视频号、抖音号等宣传400多期,阅读量超过4000万次。两级院领导带领业务骨干,走进乡村大集摆摊设点宣传检察职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二是上门释法说理。检察官办理司法救助等工作,凡是市区以外的,办案人主动去当事人家中办理。三是建立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190名,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及时掌握基层法治需求,一年来共提供法律咨询364次,化解矛盾纠纷120余起。

  (二)变检察长“半天接访”为“天天接访”。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涉及多个部门办理难度大的,情况特别紧急、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必须由检察长接访。将检察长、副检察长每周二下午接访改为每天轮流值班接访,来访人来了就能看到检察院的领导,增强对检察院的信任感。2023年,两级院检察长接待来访48人次,主动约谈上访人31次,副检察长共接待来访324人次,分管信访的副检察长到105名当事人家里,做释法说理息诉工作。

  (三)变“司法救助”为“法律援助”。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司法救助办案组,打造有温度的司法救助。一是坚持“能救尽救”原则,准确界定救助对象,精简程序,快速办理。2021年以来,两级院救助当事人1048人次,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约1020万元。二是建立司法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分别与市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等单位会签意见,多层次、多维度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三是把司法救助作为法律援助最佳时机,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亲情关怀、社会帮扶,通过面对面多方沟通交流,平息当事人不满与怨恨情绪,缓和紧张对立情绪,为矛盾纠纷最终化解奠定良好基础。

  (作者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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