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及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及以后出生);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新闻宣传事业,熟悉新闻舆论传播规律,恪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在职应聘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
5.截至报名结束日期,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截至报名结束日期,在任职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新闻采编岗位、播音主持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关心时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热点,对新闻敏感;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逻辑思维能力;
4.新闻采编岗位应熟悉媒体传播规律,熟练掌握文字、图片、音视频等采编业务;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能适应突发新闻现场作业和不定时工作节奏;持有新闻记者证;报考初级岗位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县级以上新闻单位新闻采编工作经历;报考中级岗位的应具有市级以上新闻单位新闻采编工作经历,须持有新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播音主持岗位应语言表达流畅生动,语音标准,语感良好,有个人声音风格和亲和力;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适应直播、录播及多平台出镜要求;具有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电视新闻主播岗位工作经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
6.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7月。应聘人员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及要求详见《2026年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9:00至9月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聊城新闻网(www.lcxw.cn),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聘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记者证或播音员主持人证)、应聘中级岗位的需上传新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8月28日9:00至9月3日18: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聊城新闻网予以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6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四)考试
1.新闻采编岗位
(1)新闻采编岗位实行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闻舆论传播业务和相关法规、国情市情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届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在聊城新闻网上公布。
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新闻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中级岗位须提供新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主要围绕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按规定在招聘网站公布。
(5)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对于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次考试形成有效竞争岗位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播音主持岗位。
(1)播音主持岗位考试实行先面试后笔试。
(2)面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届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按规定在招聘网站公布。
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笔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从事新闻主播工作的新闻视频链接、播音员主持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笔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笔试人选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在面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播音主持业务和相关法规、国情市情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为100分。
(5)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组织考察。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组成专门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及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电话(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635-8373803
附件:2026年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6年8月26日
2026-08-26 07:35:05
2026-08-25 10:05:35
2026-08-25 09:39:42
2026-08-25 09:37:59
2026-08-25 09:37:40
2026-08-25 09: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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