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我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本次招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竞价原则,全程阳光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定向租赁,确保国有资产规范处置。
二、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1. 资产位置:光岳路西陈口路北金柱大学城12号楼S12-40室
2. 资产性质:国有固定资产(商铺)
3. 建筑面积:187.07㎡
4. 现状情况:现状出租,无抵押、无查封、无权属纠纷
5. 租赁用途:仅限商业合法经营,严禁从事易燃易爆、污染、违规违法经营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与用途
6. 租赁期限:1年
7. 招租底价:年租金人民币20000元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具备对应经营能力与资金支付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资产租赁用途;
3. 不接受联合体竞租,不接受转租、挂靠报名。
四、招租方式及竞价规则
1. 招租方式:公开竞价(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2. 报名合格2家及以上,组织公开竞价;仅1家合格报名,可按不低于底价协议成交;
3. 竞价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次;
4. 流拍降价严格按制度执行,降幅不超规定比例,超比例需上级书面审批。
五、费用说明
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维修费、卫生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六、报名及公告时间
1. 公告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3日
2.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4日—2026年10月25日
3. 报名资料:自然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信用查询证明、经营资质材料等
4. 竞价时间地点:聊城市传媒集团五楼
七、成交及公示
1. 竞价结束确定最高报价竞得人;
2. 成交结果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
3. 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资产租赁合同》。
八、其他约定
1. 承租方须先缴租金、后使用,按年度足额缴纳租金,逾期按合同追责;
2. 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转借、改变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 本次招租解释权归我方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18663502130
聊城晚报传媒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2026-10-14 15:01:51
2026-10-08 14:38:36
2026-10-08 09:35:40
2026-10-08 09:27:35
2026-09-30 20:38:58
2026-09-30 18: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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